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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吵得沸沸扬扬的“空姐宿舍被查事件”,得到了涉事航空公司的回应:

有关D航西北分公司对内部机组公寓安全检查一事受到媒体关注,其中存在误读,现说明如下:

本次内部安全检查的机组公寓属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西北分公司负有相应的安全、卫生、保障等管理职责;

机长被抄家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多年前在我身上发生的事:
   
那时候我也住在X航提供的宿舍,而且被强制住宿舍,因为公司规定,所有空勤人员,包括飞行员和和空姐不能住在其他任何地方,只能住在公司指定宿舍的指定床位上。
   
有一天,我去飞航班,回来后到飞行部,飞行二分部黄秘书和一分部秘书对我说,今天你得感谢我们。我问为什么?
   
他们说,今天我们给你搬家了?
   
我说,谁让你搬的?
   
他们说,飞行部陈主任啊?
   
我直接去5楼找了姓陈的办公室主任,直接就骂了他一顿。我说你有点常识没有?我的东西属于私人物品,是你们随便动的吗?你们把我的所有物品从2楼搬到1楼,门都不锁,我的存折、我的私人物品丢失了,你们谁负责?你们谁又能负得起这个责任?我去给你们X航飞航班,你背后抄我的家?你以为是文化大革命?你们有点法律常识没有?

姓陈的办公室主任一个字都没敢说。

其实,道理很简单,这些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尊重员工的意识,也是十足的法盲!

没有基本的尊重

同样,对于X航的空姐,她们的房间也是随便进的,因为在某些法盲领导的眼里,宿舍是公司的,不属于个人范畴。即使是宿舍内有人换衣服、甚至洗澡时,都可堂而皇之的以检查宿舍为名随便进入检查,这也算是民航中的奇葩事。

说到底一句话,个别领导者过分膨胀了自己的手中的权力,缺乏对于员工的基本尊重,也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笔者很疑惑,难道这些领导不知道一个基本的常识:即使在公共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只要你自己先进去了,并且把门关上了,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要强行进来,或者偷窥,都属于侵犯你的隐私,更何况宿舍属于公司分配给别人通常的居住生活场所,视同住宅性质是不可侵犯的。最核心的是,他人的私人物品在法律上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犯罪竟然不自知

我们还是给一些领导来普个法,给X航的那个办公室主任脊背上送点凉风: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中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245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

法律渊源:《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关于住宅的外延:

住宅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房屋,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我们在解释住宅时必须以此为标准,公民以居住为目的的封闭空间都应当定义为住宅。住宅不强调所有权,是否拥有所有权并不影响居住权,生活中可能存在居住者住宅私有、共同共有以及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种形式。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存在居住的安宁权和其他相关私权利。住宅的结构存在多样性。现实中,有公寓式的商品房、独门独院的洋房、没有围墙的房屋,以及临时的棚子、帐篷、小木屋等,都可以称之为住宅。结合我国人民生活及工作的特点,住宅不仅限于地上建筑物,一些特定的供人居住和生活之用的空间,也应视为住宅。如公民作为运输或用于捕鱼的船只,其既是生产工具,又是生活居住的空间,也可作为住宅,再比如前店后铺的小店,在小店关门休息时,也是住宅。我国刑法虽然未规定以有人居住为构成住宅的要件,但从法律所保护的客体来看,无论是非法侵入有人居住的住宅还是无人居住的住宅,均构成本罪。

笔者就此问题专门咨询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张慧清律师,张律师说:公司分配的宿舍,包租客房,渔船均是住宅!张律师补充说“除非有关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比如公安、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持搜查证才可查,另外法院民事执行中可下搜查令进行搜查,其他情况下,未经本人同意或在场,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入和搜查他人住宅。”

X航的陈主任应该已经退休多年了,那些还没有退休的“陈”主任,希望您好自为之、引以为戒,千万别犯罪还不自知!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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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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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音737/747/空客320 机长,香港天行咨询有限公司/爱飞行航空俱乐部/爱飞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爱飞行文化传播(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飞行圈创始人。毕业于交通大学电子系,在新西兰航空完成飞行员基础培训,加入厦门航空。2007年加入日本全日空集团SKYNET ASIA航空公司,2010年加入汉莎集团翡翠货运航空,担任培训和飞行标准总监。2012年加入泰国东方航空公司在沙特航空公司飞行,现任职于国内一私营航空公司,担任波音737机长。 2010年于香港成立天行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爱飞行航空俱乐部以及爱飞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爱飞行文化和飞行圈,目前致力于投资和发展中国通用航空事业 E-mail:xiamenhangkong@163.com微信搜索公众号:资深机长陈建国 ,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民航事件的实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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