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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桂林航空的处罚意见,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很多管理人员都被连带处罚了。而当事机长也被“终生停飞”!对此问题我接受了几家媒体的采访,现在将个人的观点再表述一下:
 
第一,坚决支持对机长的违规行为进行依规处罚;
 
第二,坚决反对对机长,尤其是其他机组成员进行的过度处罚;
 
第三,坚决反对根据舆情对员工进行处罚,而不是按照公司的规章手册进行处罚;
 
第四,航空公司只有在自己不违法乱纪的前提下,才有资格要求员工遵章守纪。
 
机长违规被罚毋容置疑
 
对于机长的行为,毋庸置疑,他违反了民航局的规章,滥用了机长的权力,同时触碰了公司手册的红线,理所应当受到违规带来的后果,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航空公司是否滥权
 
对于航空公司来说,依照劳动合同法,员工和航空公司只是雇佣关系,雇主有责任提供劳动条件,违规停飞员工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3条的违法行为。而依照工会法第六条,工会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那么航空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尤其是对机长以外的其他员工进行处罚时,工会是否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
 
航空公司又是依照公司手册哪一条,可以公然违反《劳动合同法》对员工无限期不提供劳动条件的?
 
谁来维护处于弱势的权益
 
对于在航空公司中处于弱势的副驾驶、安全员、乘务员,谁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举报自己的公司机长违法违规的时候会不会被公司处罚?在举报人没有受到被保护的举报机制建立之前,航空公司处罚他们是否也要考虑一下他们的权益?
 
在我所在的公司举报公司基层领导的违规违法,但是上级领导根本就不予处理,还受到变相处罚和威胁。那些处于公司弱势群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PS:事情将会在适当的时候发布,大家就可以看到航空公司里违法违规主要都在公司的领导层面,而他们对于规章的蔑视、法律的亵渎,才是航空公司员工违法的”榜样“。
 
媒体的盛宴
 
这个事件确实属于机长违规,他应该在规章、法律规定的框架和范围内接受处罚,这是他违规应该承担的后果。
 
但是同样的,如果航空公司没有依照自己的规定,随意加重处罚,随意剥夺劳动条件,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你的规章和手册本来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那么为何要员工,尤其是处于弱势的副驾驶、安全员、乘务员来遵守?又该让员工如何相信你公司会按照手册处理?
 
而很多媒体、自媒体、键盘侠都恨不得用动用刑法来将这个机长打入大牢,除之而后快。
 
没有人说这个机长的做法是对的,本来他就应该也必须受到惩罚,应该承担违规的后果。但是该怎么处罚?不应该是媒体和键盘侠来决定。
 
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应该按照雇主雇员的合同约定,按照公司手册里的规定进行处罚,而对于民航局,也应该依照民航局的规章来处理,这些才是应该做的事。
 
我们需要“死法”还是“刑法”?
 
开车遇到事故拥堵的时候,经常遇到有汽车从应急车道上走过,我很恨这些人,这些人有可能阻碍了几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救命的生命线,但是我无权去宣判这些车辆的驾驶员都该去坐牢,甚至终身禁驾。
 
同样,对于违反刑法的行为,我们没有权利要求每一个违法者都被判”死刑“,因为我们有刑法。
 
每一个行为承担什么样的后果,都有规定,违法不纠不应该,超越刑罚处罚的权利,也同样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法治的亵渎。
 
很多人都希望别人社会公平对待自己,而公平对待的前提是大家遵章守纪、遵纪守法。别人犯了错,可很多人都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做一个法官审判不合自己心意的人,最好这个世界这些人都不要存在。
 
机长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但请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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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

陈建国

588篇文章 12天前更新

波音737/747/空客320 机长,香港天行咨询有限公司/爱飞行航空俱乐部/爱飞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爱飞行文化传播(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飞行圈创始人。毕业于交通大学电子系,在新西兰航空完成飞行员基础培训,加入厦门航空。2007年加入日本全日空集团SKYNET ASIA航空公司,2010年加入汉莎集团翡翠货运航空,担任培训和飞行标准总监。2012年加入泰国东方航空公司在沙特航空公司飞行,现任职于国内一私营航空公司,担任波音737机长。 2010年于香港成立天行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爱飞行航空俱乐部以及爱飞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爱飞行文化和飞行圈,目前致力于投资和发展中国通用航空事业 E-mail:xiamenhangkong@163.com微信搜索公众号:资深机长陈建国 ,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民航事件的实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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