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道歉信
爱飞行航空俱乐部 董事长 陈建国机长
前几日,笔者在博客发表关于“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文章,被多家民航媒体转载。近日,民航局有关领导和同事的提示、提醒、关怀和指导,犹如醍醐灌顶。笔者结合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发展中的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声明,在此对该协会的误解,以及对该协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致以深深的歉意!
正如一些领导所言,《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约属于自愿性质,仅仅是对于签约公司有效,对于几家并未签约的公司,《公约》并未获得认可,也就自然没有了约束力。
在“飞协”的网站以及声明中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关于此次《公约》,该协会说明其“代表会员,表达诉求”,也就是说此次组织和签署相关《公约》仅仅代表其会员。而对于我们这些非会员来说,“飞协”没有义务和权力,也没有代表我们(希望笔者没有再次理解错误)。笔者仅从报道字面“飞协”代表全中国飞行员签署并履行监督职责的理解有失偏颇!对此造成的误解表示道歉!
笔者希望“飞协”并没有代表我们这些非会员签署任何协议或者公约。对于该《公约》,希望“飞协”适时公开其中部分内容给予公众。我们仅仅希望在《公约》中明确注明“‘飞协’在该《公约》签署时,仅仅代表其协会会员,履行监督职责也仅代表其会员,该公约仅仅对于其会员有效,对非会员无任何约束力”。对于公约中其他内容,因为不是关于非会员的,我属非会员并不想了解和关心,这样也许可以彻底消除非会员的误解。
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民航局内有识之士审时度势、顺应潮流,意识到“行政之手不能过多干预,政府逐步退出行政指令角色,交由市场主体更多参与的体现”,值得我们从业人员弹冠相庆!
再次给予民航局厚望,期待民航局像近期“中共中央清理党的过期文件”一样,清理过去多年来颁发的一些“行政之手”的文件,真正将市场交予市场,大踏步向依法治国迈进!
再次给“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致以深深的歉意,也真诚希望“飞协”在未来的任何行动中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所代表的人群,避免可能产生类似的误解。也预祝贵协会能健康蓬勃发展,为自己的会员谋取更多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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