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律师丹尼尔·卡菲中尉受命接手一桩案子,为两名被控谋杀的海军陆战队员道森和唐尼进行辩护。他来到案发地进行调查,从基地指挥官杰塞普上校那里了解情况:
原来被害人圣地亚哥曾与道森和唐尼发生冲突,为此,他有可能受到红色法规(Code Red)的惩罚,所谓红色法规就是指得到军官允许的由士兵动手的一种体罚。圣地亚哥害怕会因此受到道森和唐尼的报复,请求调出基地。但这时,他被人发现死在房中,道森和唐尼自然被认为是疑犯。
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 22)
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理论,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你是一个正常人,还是在劫难逃。
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25架次就能回国。但规定又强调,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什么是飞行员的“Code Red” 和“Catch 22”
今天看到一个对飞行员的管理规定,不知道算不算飞行员的“Code Red”和“Catch 22”?
飞行员带病飞行(不是突发疾病,比如持续低烧),家里有人重病不照顾,是不是会担心被执行“Code Red”?或者落入“Catch 22”?
无言以对那些直系亲属病重而坚持执行航班的飞行员,如果被要求(或者被鼓励)他们连自己的亲人病重都坚持飞行,那飞行员在飞机上能安心飞行吗?
那些连自己亲人重病都不管不顾的飞行员,在危急关头会按照手册要求最后一个离开飞机,去挽救危难的旅客吗?
当你生病的时候,还要坚持吗?当你家人生病时,你还要去工作吗?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旅客也是不负责任。将家人的安危于不顾,在飞行的时候,能将旅客的安危放在首位吗?
多少飞行员,倒在或者将会倒在“Code Red”和“Catch 22”下?
飞行圈多名机长集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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