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COVID-19疫情影响,今年1月31日,美国方面单方面宣布停飞中国的航班,美国的航空公司停飞了全部的中国航班。而中国的航空公司因为有大量的回国需求,一直有限地坚持执行中美航线,使得急需回国的人员有机会能直接回国。
北京时间今天凌晨,美国时间6月3日,美国交通部宣布行政命令将会在6月16日起或者之前,停止所有中国航空公司往来美国的航班。
这个命令如果不取消,以后来往美国的人员将会更加艰难。需要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转机或者包机,不仅可能增加了时间和成本,还可能增加感染COVID-19的风险。
虽然单方面宣布停航和要求复航都是美方自己的决定,但是作为老百姓,暑假临近,有很多朋友的孩子,亲人都在美国,希望在暑假期间回国休假。真心希望能在6月16日之前,就此问题能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美国交通部的命令如下:
全文电子版可以在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regulations.gov
以下为使用DeepL翻译软件翻译:
通知和命令不批准航班
摘要
美国交通部(以下简称 "交通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ZF不允许美国承运人充分行使往返中国的双边定期客运业务的权利,暂停所有中国承运人往返美国的定期客运业务。本命令将于2020年6月16日生效,除非根据下文第2段命令提前生效。
背景(略)
。。。
决定
我们已经充分说明了民航局如何未能允许美国承运人充分行使协议规定的权利。我们发现,在民航局5月25日的信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依据来预期民航局的政策会发生变化,从而得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因此,根据现有事实,我们继续认定,中国ZF不顾美国政府的反对,损害了美国承运人的经营权,剥夺了美国航空承运人行使《协定》规定的公平、平等的经营权的机会,从而违背了中国ZF根据《协定》附件一、附件五、附件十二条第2款规定的义务。
鉴于这些事实,中国民航主管部门没有批准美国航空公司在中美之间的定期客运业务,我们得出结论,这些情况要求航空部采取行动,在定期客运市场上恢复美中两国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平衡和公平、平等的机会。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为了公共利益,我们认为必须暂停所有中国航空公司在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定期客运服务。
我们的首要目标不是让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而是改善环境,让双方的承运人能够充分行使双边权利。如果民航局调整政策,为美国承运人带来必要的改善环境,民航局完全准备好了重新审视其在此命令中宣布的行动。
据此
1.我们不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航空根据第2020-5-4号令提交的所有现有组合航线的时刻表。
2.命令第1款规定的不批准应于2020年6月16日生效,或经美国总统肯定批准后立即生效。
3.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听证,随时修订、修改或撤销本命令;以及
4.我们将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所有经营大型飞机的美国认证航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送达本命令。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所有获证经营大型飞机的美国航空公司、中国驻华盛顿特区大使馆、中国民用航空局、(美国)国务院、运输安全局、联邦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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